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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磊實習生張路豪文記者白周峰攝影
  本報訊苦等一個半月後,鄭州盛潤國際廣場的業主們,終於討來一個說法。昨天下午,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專門約談本報11月5日曝光的“代業主簽名”的盛潤國際廣場物業公司。物業公司負責人承認存在“代簽名”問題,表示將把隔出的門面房拆除。該物業公司還將面臨信用檔案扣分的處罰。
  進展丨寫字樓物業“代簽名”問題屬實
  11月5日,本報在A10版報道鄭州盛潤國際廣場物業公司“代業主簽名”:一個半月前,該寫字樓一樓簡易門面房被鄭州市房管局查處,要求拆除。但目前門面房仍在營業。物業公司稱,他們做了“意見徵詢表”,大多數業主同意保留門面房。然而,大河報記者核實發現,多位名字出現在“意見徵詢表”的業主,表示自己從未被征求過意見,也沒有在這個表上簽字。
  昨天,記者從鄭州市房管局獲悉,該局物業管理處於昨天下午專門約談本報曝光的物業公司。該物業公司老總表示,物業確實存在“代簽名”問題,將主動把門面房拆除。
  處罰丨該物業公司信用檔案將被扣分
  昨天下午,大河報記者回訪鄭州市金水路與英協路交叉口東南角的盛潤國際廣場,發現大廳隔出的商鋪仍在正常營業。該寫字樓一樓一家煙酒店老闆說,他已經交了長期租金,不是“說搬就能搬的”。
  記者隨後將情況反饋給鄭州市房管局。該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經過約談,物業公司稱將用結清租金的方式,妥善解決一樓商鋪交租問題。
  鄭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說,現在還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物業“代簽名”問題該如何懲罰。但是,鄭州市已經開始對物業進行信用分級。這家物業公司將面臨信用檔案扣分的處罰。物業公司扣分過多將被列入“黑名單”,限制承接新小區,甚至被取消資質。
  典型問題
  鄭州市房管局通過大河報發佈提醒:物業“代簽名”實際上是通過虛假手段欺騙業主,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1.成立業委會2.利用公共區域經營3.使用維修資金
  專家說法
  河南省商業與經濟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宋向清說,物業“利用公共區域經營”時,極易發生“代簽名”問題。所謂“利用公共區域經營”,就是我們俗稱的在小區路面上畫線收停車費,在小區公共區域搭門面房進行租賃等。因為是公共區域,所以需要全體業主的簽字,物業才能夠利用這些區域進行
  經營。“
  這裡面涉及巨大的商業利益
  ,業主要眼明心亮。因為即便多數業主簽字同意,
  利用公共區域經營的收益也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不屬於物業公司所有。”
  觀洲國際小區忽然開收“停車費”
  另一案例
  物業說多數人簽字同意,記者調查不少業主都沒簽
  另一案例
  物業說多數人簽字同意,記者調查不少業主都沒簽
  鄭州市觀洲國際小區業主馮先生,正在為“有家難回”的事兒煩惱著。
  他說,自己小區之前並不收停車費,但是最近突然在路面上畫上線收費,一個月40元。“我們當然不願交,但沒交費的業主就進不了小區門。我們質問物業為啥收費,他們每次都回答已經征求業主意見。”馮先生說,看到大河報11月5日關於物業“代簽名”的報道後,我們突然意識到,我們可能也被“代簽名”了。
  昨天上午,大河報記者來到位於金水路玉鳳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的觀洲國際小區。據瞭解,鄭州觀洲國際小區大門今年10月新設了閘,沒有交停車費的車輛無法開進小區在路面停車。小區物業說,小區路面車位收費,征求過業主意見,多數簽字同意。馮先生問,這些簽字的資料在哪裡?他們想驗明真偽。但是物業稱領導不在,不能提供。
  “這個征求意見的事兒我們知道,物業公司確實去找過業主。但是調查表上只有兩種收費方案,讓業主選擇其中一種。”小區居民趙先生說,“我當時就跟物業的人說,哪一種都不同意,之後就在調查表下麵寫了不同意收費並簽字。我們的鄰居,沒有一個是同意物業收費的。”
  昨天,大河報還加入了該小區業主自發成立的微信群,記者隨機問了30位業主,有27位業主表示,沒有在物業的征求意見表上簽字。
  鄭州物業公司“代簽名”亂象多
  大河報新媒體發佈“徵集令”
  邀您參與
  “您遭遇過物業‘代簽名’嗎?”昨天上午9點,大河報新媒體發出“徵集令”,應者雲集。
  “我們小區物業公司直接在路面上畫個線,就開始收停車費。遭到業主質疑後,還說,‘征求了全體業主的意見’,聲稱有多數業主的簽名。”鄭州桐柏路與農業路交叉口東南角一小區居民寧先生說,“我們在小區QQ群一問,壓根沒有人簽字。”
  網友“wander1120”感慨:物業公司經常如此。媒體早就該關註物業代簽名問題了。網友“風雨同行1”私信“大河君”:我估計也被代簽了。因為我出售房產時發現維修資金沒有了,一問才發現維修資金已經被物業公司使用,而自己根本沒有在使用維修資金的“征求意見書”上簽過名字。
  截至昨天下午6點,大河君共收集實名舉報物業代簽名的線索13起。記者梳理髮現,這些代簽名的問題,多發生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
  請您舉報
  本報率先曝光的物業“代簽名”事件也引發鄭州市物業行業主管部門重點關註。
  從今天起,大河報將聯合鄭州市房管局深入調查此類問題,房管部門也請您舉報類似問題。
  舉報有兩種方式:本報熱線0371—96211、電子郵箱wanglei6872@163.com。  (原標題:誰代業主簽名,請向我們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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